指業主通過選聘物業服務企業,由業主和物業服務企業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約定,對房屋及配套的設施設備和相關場地進行維修、養護、管理,維護物業管理區域內的環境衛生和相關秩序的活動。
物業管理的基礎服務:
1、房屋建築主體的管理及住宅裝修的日常監督。
2、房屋設備、設施的管理。
3、環境衛生的管理。
4、綠化管理。
5、配合公安和消防部門做好住宅區內公***秩序維護工作。
6、車輛秩序管理。
7、公眾代辦性質的服務。
8、物業檔案資料的管理。
行業起源
近代意義的物業管理起源於19世紀60年代的英國。1908年,由美國芝加哥大樓的所有者和管理者喬治·A·霍爾特組織的芝加哥建築物管理人員組織召開了第壹次全國性會議,宣告了全世界第壹個專門的物業管理行業組織的誕生。
物業管理的起源來看,從19世紀中葉到20世紀20年代,是舊中國房地產業萌芽和初步發展的時期。在當時的房地產市場上,已經出現了代理租賃、清潔衛生,保安服務等專業性的經營公司,這些專業公司的管理方式正是我國物業管理的早期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