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詩詞大全網 - 成語用法 - 旅行社損害賠償標準以及標準

旅行社損害賠償標準以及標準

旅行社損害賠償標準:導遊違反旅行社與旅遊者的合同約定,損害了旅遊者的合法權益,旅行社應對旅遊者進行旅遊損害賠償。(壹)導遊擅自改變活動日程,減少或變更參觀項目,旅行社應退還景點門票,導遊服務費並賠償同額旅遊損害賠償違約金;(二)導遊違反約定,擅自增加用餐,娛樂,醫療保健等項目,旅行社承擔旅遊者的全部費用;(三)違反合同或旅程計劃,擅自增加購物次數,每次退還旅遊者購物價款的20%的旅遊損害賠償金;(四)導遊擅自安排旅遊者到非旅遊部門指定商店購物,所購商品系假冒偽劣商品,旅行社應賠償旅行者的全部損失;(五)導遊私自兜售商品,旅行社應全額退還旅遊者購物價款;(六)導遊索要小費,旅行社應賠償索要小費的2倍的旅遊損害賠償金;(七)導遊在旅遊行程期間,擅自離開旅遊團隊,造成旅遊者無人負責,旅行社應承擔旅遊者滯留期間所支出的食宿費等直接費用,並賠償全部旅遊費用30%旅遊損害賠償違約金;(八)旅行社安排的交通工具,應交通部門原因低於合同約定的等級檔次,旅行社退還旅遊者所支付交通費與實際費用的差額,並賠償差額20%的旅遊損害賠償違約金;(九)旅行社安排的觀光景點,由於觀光地的原因無法觀光,旅行社必須退還觀光地的票,賠償導遊費和退還費用的20%的觀光損害賠償違約金(10)旅行社安排的酒店,由於酒店的原因低於合同約定的等級,旅行社必須退還觀光者支付的房費和實際房費的差額,賠償20%的觀光損害賠償違約金。《四川省旅遊條例》第三十八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