瀆職意思是玩忽職守;不盡職。具體是指專業服務者或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在履行職責或者行使職權過程中,玩忽職守、濫用職權或者徇私舞弊,導致傷害或損失,致使國家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行為。通常原告必須提示被告在專業領域接受的標準下出現失誤,在二十世紀晚期,愈來愈多的醫師、律師、會計師及其他專門技師,在瀆職訴訟案中成為被告。
二、瀆職罪最高判多少年
瀆職罪並不是壹個具體的罪名,其分類下最高可判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下面展示部分判十年的瀆職罪。
《刑法》
第三百九十九條徇私枉法罪司法工作人員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對明知是無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訴、對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訴,或者在刑事審判活動中故意違背事實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在民事、行政審判活動中故意違背事實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執行判決、裁定失職罪執行判決、裁定濫用職權罪在執行判決、裁定活動中,嚴重不負責任或者濫用職權,不依法采取訴訟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執行職責,或者違法采取訴訟保全措施、強制執行措施,致使當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當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司法工作人員收受賄賂,有前三款行為的,同時又構成本法第三百八十五條規定之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三、瀆職罪的構成要件
瀆職罪的4個構成要件壹般如下:
1、主體要件瀆職罪的犯罪主體是:國家機關工作人員;
2、客體要件:瀆職罪侵犯的客體是國家機關的正常活動;
3、主觀要件:瀆職罪大多數是故意,少數是過失;
4、客觀要件:瀆職罪的客觀方面是利用職務便利或徇私舞弊、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導致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行為。
以上就是為大家整理的關於什麽叫員工瀆職的相關法律知識了。綜上可知,員工瀆職就是指員工在工作的過程中出現了壹些玩忽職守、不盡職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