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人的生命只有壹次,壹旦失去了,便是永遠地失去。可是即便有些人並不想失去自己的生命,也有些惡魔去傷害他人的生命。今天要說的這壹位罪犯,在四年間殺害了11個男孩。所做之事,罄竹難書。更令人感到憤怒的是,他在被捕後,完全沒有悔改之意。他就是雲南昆明青少年連環失蹤案的罪犯,張永明。
1)有殺人前科
張永明出生於晉城鎮南門村,是他們家最小的孩子。張永明在小的時候就十分孤僻,他在學校只有壹個朋友,後來也由於他用斧頭砍了人家,導致兩人之間再無交集。
他的家裏也很有著暴力因素,他的母親為人很暴力,曾虐待二兒媳婦,導致兩家再無交集。也或許是受到了這些事情的影響,張永明才會在半夜的時候對著自己的同學猛砍吧。如果不是他的父母將其拉住,那位同學就此沒命了。時至今日,這位同學的臉部和脖子還留有很可怕的傷疤。張永明在這之後被勞教六個月,也為他殺人做下了鋪墊。
在1978年,他殺了自己的工作夥伴楊樹榮。當時楊樹榮年僅16歲,張永明將他騙到了自己的家中,然後殘忍殺害。楊樹榮的父親楊凱在發現兒子不見之後,立刻聯系了警察。有村民和警察的幫助,很快找到了楊樹榮的屍體。他的屍體被塞在了洞穴中,手腳被折斷。在半個月後,警察調查到是張永明下的手,判處了死刑,緩期兩年。但由於張永明表現良好,最終減刑為19年有期徒刑。
2)出獄後改頭換面
在1980年,張永明的二哥也殺了人,此時的受害者找到楊凱,說聯名上訴。但楊凱認為張家背後有人,便沒有參與。後來1997年,張永明出獄返回了自己的老家。在返回老家後,村委會給他分了田地,政府還為他辦了低保。
在頭幾年時,張永明顯得很是勤快,每天都去地裏幹活。可後來土地被征,張永明得到了賠償,從此不再種地。清閑了的他開始喜歡每天下午去公園裏下棋,棋友們對他挺贊賞,因為他從未跟人吵過架。
3)大學生失蹤引發註意
在2012年4月,壹位大學生的失蹤引起了人們的註意。失蹤大學生的家屬在調查時,發現在自己孩子失蹤的這條路上,還失蹤過好幾個孩子。但是因為年齡都並不大,報過警後都沒有了下文,而警察也表示青春期的少年極有可能是離家出走。
而8個男孩都曾在同壹條路上失蹤實在是匪夷所思,引起了警方的高度關註。在調查後,終於在張永明的家中發現了失蹤人員的遺物,並且張永明還將這些被殺害的人的身體肢解,全部放在了自家廚房。
結語:最終張永明被判處死刑,但是知道自己被判死刑,張永明也並沒有什麽反應,也拒絕給受害者家屬道歉。目前被證實已死亡的男孩為11人,實際上在這條路上失蹤的男孩為17人。其余失蹤者的家屬表示,寧願希望自己的孩子在黑磚窖裏,這樣好歹還活著。大家對此有什麽看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