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海,破腹產(剖腹產)的女職工除了享受國家規定的98天產假外,還可以根據難產情況適當延長產假。根據2023年修訂的《上海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生育假由原來的30天延長到了60天。因此,上海女職工破腹產的總假期可以達到158天。
產假申請流程:
1、申請安胎假,向醫院開具證明,遞交上級,等待批準。
2、申請產前假、產假、哺乳假。就要統壹出具身份證復印件、結婚證復印件、準生證復印件加上自己填寫的產假申請書壹並遞交上級。
3、產假請假條中有幾大要素不可少,申請單位的領導、申請原因、假期時長、申請人簽名、申請時間以及國家規定的相關法律條文附件。當然最後還必須要有感謝語,這個是基本規範語也是基本的禮貌。
綜上所述,上海破腹產女職工的假期總天數為158天,這壹規定體現了對女性生育權益的保護和對家庭生育支持的重視。
法律依據:
《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
第七條
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第八條
女職工產假期間的生育津貼,對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標準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對未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女職工產假前工資的標準由用人單位支付。女職工生育或者流產的醫療費用,按照生育保險規定的項目和標準,對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對未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用人單位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