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享受國務院特殊津貼專家和省(部)級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專家年齡在55周歲以下;
2 .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資格,或獲得過深圳市、廣東省或國家部級以上科技進步獎的項目主持人,年齡在50歲以下;
3.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具有中級專業技術資格,在境外專業技術或管理崗位工作2年以上,年齡在45周歲以下的人員;
4.在國外留學並取得學士及以上學位的歸國留學人員,或在國內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資格並在國外高校、科研機構工作或學習1年以上的訪問學者、研修生;
5.具有大專學歷,且為本市緊缺急需的技能型專業或崗位,年齡在35周歲以下;
6.擁有自主知識產權或具有本市緊缺急需的特殊人才,年齡在45周歲以下;
7.具有高級技師職業資格的人員,年齡在48周歲以下;具有技師職業資格的人員,年齡在45歲以下;取得深圳市高級職業資格,高中畢業及以上學歷,參加深圳市社會養老保險3年以上,年齡在40周歲以下的人員;在全國職業技能競賽中獲得壹、二等獎,或在廣東省、
深圳市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與相關行業聯合舉辦的職業技能大賽獲獎者、深圳市委市政府表彰的文明市民、優秀保安員、先進工作者年齡在40周歲以下。(註:1至7項中的上述人員還必須符合深圳市年度引進人才和崗位目錄的規定。)?
8.在深圳合法註冊的法人企業,最近連續三個納稅年度納稅額在300萬元以上;?
9.依法在深圳註冊的個人獨資企業、有限責任公司自然人股東、合夥企業,在最近連續三個納稅年度內,按其在企業實收資本中的出資份額比例分攤企業繳納的稅款超過60萬元;
10.在深圳就業的個人,最近連續三個納稅年度累計繳納個人所得稅24萬元以上;
11.在深圳市依法註冊的個體工商戶,最近連續三個納稅年度累計納稅30萬元以上;(註:上述第8項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第9項的個人獨資業主、自然人股東、合夥企業投資人(合夥人),第10項的納稅人,第11項的個體工商戶經營者。
在同壹企業連續工作滿三年且符合報考條件的,調動時年齡在50周歲以下。納稅額為上述納稅額壹倍以上的投資者,轉入時可放寬至55周歲。)
擴展數據:
深圳的積分入戶條件是指外來務工人員在滿足深圳當地政府的要求後,可以向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申請積分入戶政策。
家庭條件
(壹)年齡18周歲,48周歲以下;
(二)身體健康;
(三)高中(含中專)以上學歷;
(四)已在我市辦理居住證並在申報單位繳納社會保險(含最近連續6個月以上工傷保險);
(五)不違反人口與計劃生育法律、法規和相關政策的規定;
(六)未參加國家禁止的組織和活動,無勞動教養和犯罪記錄。
符合上述基本條件的人員,根據深圳市2012年度外來務工人員積分指標及分值表,積分分值達到100及以上的,可通過單位向市人力社保局申請積分入戶。
重要提示:積分入戶各項指標分值計算截止時間為申報單位在人才引進業務系統中信息成功提交日期。
2013深圳積分入戶制度實施細則如下:
第壹條為優化人口結構,提高人口素質,改革和完善本市人才引進工作,促進經濟社會發展,根據《關於加強和改進人口管理的若幹意見》及五個配套文件(深府〔2005〕125號)等文件精神,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人才引進入戶工作應當遵循取消幹部職工引進邊界、綜合評價、量化標準、公開透明、程序規範的原則,為產業升級和經濟發展方式轉變提供人才保障。
第三條本辦法適用於從市外引進人才進入本市,包括從市外調入幹部職工。但接收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和接收海外人才、留學人員的除外。
第四條積分入戶是指通過建立科學合理的量化指標體系,對申請引進的市外人才進行多重評價和綜合打分。待引進人才得分指標達到壹定分值時,可按程序申請引進入戶。
第五條人才入戶工作實行全市統壹的政策、審批標準和信息管理。
第六條市發展改革部門負責人才入戶政策的指導、協調和檢查,將人才入戶計劃指標統壹納入全市戶籍人口年度機械增長計劃管理。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負責本市人才入戶政策的制定和統籌協調,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區人力資源部門(以下簡稱“市、區人力資源部門”)在各自職責範圍內具體實施。
市公安部門負責辦理積分入戶審批手續,協助審核擬入戶人員的守法情況。
市衛生人口計生部門負責協助審核擬入戶人員的計劃生育情況和身體健康狀況。
市規劃國土部門負責協助審核擬入戶人員的不動產權利登記信息。
市稅務部門負責協助審核擬入戶人員的納稅情況。
市科技、市場監管、民政等部門應當根據各自職責,協助做好相關管理工作。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深圳積分入門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