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識別號和社會信用代碼是否相同,視情況而定。案例壹:如果企業沒有整合五證,那麽企業沒有統壹的社會信用代碼,營業執照上顯示的是註冊號。案例二:如果企業已經完成了五證整合,就沒有稅務登記號了。稅務登記證和營業執照合二為壹。既然是證件,那麽稅務識別號就是統壹的社會信用代碼。
2.納稅人識別號是什麽?
納稅人識別號是稅務登記證上的編號,通常簡稱“稅號”,每個企業的納稅人識別號是唯壹的。這個屬於每個人,終身不變的數字代碼,很可能成為我們的第二張“身份證”。
2015 65438+10月12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本周公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修訂草案(征求意見稿)》,未來每個公民都可能擁有壹個由稅務機關編制的唯壹的、終身的數字代碼標識,以確認其身份。
3.稅函有哪些規定?
納稅人識別號原則上是無意義的代碼。已取得技術監督局9位組織機構代碼的納稅人,納稅人識別號采用6位行政區劃代碼加技術監督局9位組織機構代碼。引用6位行政區劃代碼的目的是為了方便首次賦碼,防止出現重碼,確保納稅人獲得全國唯壹的納稅人識別號,不具有任何語義。新開發的軟件不得單獨引用納稅人識別號前六位的區劃代碼。如果稅務總局開發的現有軟件使用納稅人識別號前六位的區劃代碼,稅務總局將提出統壹的解決方案。
納稅人識別號是納稅人數據和信息內外交換的基礎,應當保持不變。現有納稅人識別號不需要隨著國家行政區劃代碼的調整而調整。對於同壹稅務機關,如果區域內不同時期的行政區劃代碼不同,則所轄納稅人的納稅人識別號前六位可能有不同的區劃代碼。新設立的企業可以使用新的行政區劃代碼。
另外,有些企業因為是國稅局和地稅局的* * *托管人,可能會有兩個識別號。針對這種情況,文件規定,國稅局、地稅局* * *托管人有兩個納稅人識別號的,其納稅人識別號的前六位代碼可以由當地國稅局、地稅局協商確定。
對於今後數據信息采集的數據排序方式,文件也明確規定,今後將使用主管稅務機關的識別號作為數據排序的識別代碼,因此文件要求稅務機關引導納稅人正確填寫主管稅務機關的代碼,納稅人也要註意正確填寫自己主管稅務機關的代碼。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
第壹條為了加強稅收征收管理,規範稅收征繳行為,維護國家稅收收入,保護納稅人的合法權益,促進經濟和社會發展,制定本法。
第二條本法適用於稅務機關依法征收的各種稅收的征收管理。
第三條稅收的開征、停征和減稅、免稅、退稅、補稅,依照法律規定執行。法律授權國務院的,依照國務院制定的行政法規的規定執行。
任何機關、單位和個人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擅自作出稅收的開征、停征、減稅、免稅、退稅、補稅以及其他與稅收法律、行政法規不壹致的決定。
第四條依照法律、行政法規負有納稅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為納稅人。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有代扣代繳稅款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為扣繳義務人。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必須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納稅、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