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行政信息公開的意思是什麽?
政府信息公開,是指行政機關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制作或者獲取的,以壹定形式記錄、保存的信息,及時、準確地公開發布。它既是公眾了解政府行為的直接途徑,也是公眾監督政府行為的重要依據。 在法律上,政府信息公開是指國家行政機關和法律、法規以及規章授權和委托的組織,在行使國家行政管理職權的過程中,通過法定形式和程序,主動將政府信息向社會公眾或依申請而向特定的個人或組織公開的制度。對此,可以從廣義與狹義兩個方面來理解。 廣義上的政府信息公開主要包括兩個方面的內容,壹是政務公開,二是信息公開;狹義上的政府信息公開主指政務公開。政務公開主要是指行政機關公開其行政事務,強調的是行政機關要公開其執法依據、執法程序和執法結果,屬於辦事制度層面的公開。廣義上的政府信息公開的內涵和外延要比政務公開廣闊的多,它不僅要求政府事務公開,而且,要求政府公開其所掌握的其他信息。 1、行政公開可以實現公民的知情權,滿足公民對信息的需要。在現代社會,公民有權了解政府的活動,而政府對其制定的政策、規章以及作出的具體決定,有義務向公眾公開,接受公眾的監督。 2、行政公開,有利於公民對行政事務的參與,增強公民對行政機關的信賴。知情權是公民實現其政治權利及其他相關權利的前提條件。公民只有在充分、確實了解政府活動的基礎上,才能有效參與國家事務和社會事務的管理。在現代社會,行政機關活動的壹個重要的變化是,行政行為從命令式向社會管理和社會服務職能的轉變,行政機關的任務需要公民的合作才能完成。行政公開通過加強行政機關與公民之間的溝通和了解,促進了公民對行政的參與,有助於維護公民對政府的信賴。 3、加強對行政機關的監督,防止行政的腐敗。行政公開是監督行政機關的壹條非常重要的途徑,所謂陽光是最好的消毒劑。如果將政府的規章、政策以及行政活動的過程和結果予以公開,使公眾有權知悉和公開評論,可以有效地防止行政專斷和腐敗。許多國家的行政程序法都規定了情報公開制度。例如,日本行政程序法規定,許可認可的審查標準和審查期間等,除有特別的障礙外,行政機關必須在受理機關的辦公地點張貼以及以其他適當方式公布。二、行政執法信息公開的方式:
(壹)主動公開。除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和個人隱私等依法應當保密的信息外,對上述公開內容進行主動公開。 (二)依申請公開。對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申請公開的執法信息 在日常的生活中,政府的每壹項決定和政策都與公民的生活和工作息息相關,所以公民也有了解政府政務信息的權利,政府機關也需要將政府的信息和履行職責的過程及時、準確的公示給每壹位公民,如果任何的機關和個人要剝奪公民的知情權,我們也可以依法維護自己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