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遊證考試內容:
壹、筆試
1、中文類考生考試科目為兩科:《旅遊職業道德與政策法規》和《導遊基礎知識和導遊服務規範》。
2、外語類考生考試科目為三科:《旅遊職業道德與政策法規》和《導遊基礎知識和導遊服務規範》,另外英、日、俄、韓4個語種考生需參加相應語種的筆試,其他語種不設筆試。
3、考試內容:“旅遊職業道德與政策法規”科目包括政策法規、職業道德和時事政治,滿分為100分;“導遊基礎知識和導遊服務規範”包括全國導遊基礎、當地導遊基礎和導遊業務,滿分為120分(其中導遊業務試題20分),外語科目滿分為100分。
二、口試
口試總分為100分。報考外語導遊考生須用所報語種語言講解和回答考試內容。
1、景點講解,在新出版的《遼寧導遊詞選編》壹書25個景點中任意抽選2個景點,每個景點20分,***40分。
2、導遊服務規範及應變能力,***抽選4個問題,每個問題10分,合計40分。
3、語音語調、語言表達能力10分。
4、禮儀儀表1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