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權投資基金管理人、股權投資基金托管人應當在基金合同中約定披露基金投資、資產負債、投資收益分配、基金承擔的費用和業績獎勵、可能存在的利益沖突等可能影響投資者合法權益的重要信息,不得隱瞞或者提供虛假信息。信息披露指引由中國資產管理協會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