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不良行為或嚴重不良行為離我們多遠
以下幾種情況,都會引致青少年不良行為的產生。
第壹種是“心理幼稚癥”。
張同學,男性,14歲,中學二年級。這位同學出身於“書香門第”,母親是壹名中學優秀教師,從小對他進行嚴格的管教。小張從小學到初中都是重點優秀學生。他為人文靜溫和,在親戚和學校老師心目中是壹名老實聽話的好孩子。 但是近兩年來連續發生三件令人吃驚的事件。第壹件,在巴士車邊,無故將壹名女乘客的裙子剪壞,被警察局訓話和拘捕教育數天,後被母親保按釋放。第二件,時隔數日,自作主張用10元買進壹輛來歷不明的自行車,隔壹周後又以同樣價格出售給別人,再次被警局傳訊訓話。 再隔數月,跟著壹名同班同學到居民家中偷竊,他擔任“把風”。被抓後追問他為什麽行竊,小張不加思索地回答:“我知道偷竊是犯法的。因為他是我朋友和同學,不去不好意思”,“反正我不想偷”。 這呈現“無知型”和“玩耍型”犯罪特點――缺乏深刻的動機和計劃的犯罪行為,並不追求得到物質的滿足。 在心理中心檢查,張同學外表正常,智商中上水平,無精神病理癥狀;但發現心理發育不成熟,想法幼稚單純,心理認識水平低下,無理想追求,無成熟自我意識。這是“心理幼稚癥”犯罪的典型例子。 經過心理輔導、檢查、咨詢、老師幫助、家人加強教育,壹年後逐漸好轉,不再出現類似行為,順利考上初級學院。
小錯不斷成棘手問題
第二種是“反社會性格缺陷”。
小維,男生,中學四年級,17歲。 他幼小時活躍好動,上課不遵守紀律,在課堂裏有時無故起身來回走動,尖聲喊叫,教師多次教育批評無效,父母經常收到老師投訴電話。進入初中後,更發展為動輒沖動打人,脾氣粗暴急躁,不知道恐懼和危險,外號為“小霸王”。 最近連續發生多次意外事件:用小刀亂劃亂舞,將女同學手指劃破,鮮血如註。第二天將另壹位同學從高臺上推下來,震驚全校。在教室內打鬧,將鐵制書桌打翻,壓傷別人,險出人命。 後來發現,小維從小無法無天,調皮搗蛋,屢犯錯誤。令人不安的是,屢教不改,當面檢討,事後不改,屢教屢犯,我行我素,不能自控自己的行為。父母為他其痛心哭泣,打過罵過,他在旁邊若無其事。幼小時曾看過心理醫生,懷疑他有“多動癥”。 這是很值得註意的案例。問題是,這名男生大錯誤不犯,小錯誤不斷,其輕微違紀行為達不到犯罪的程度,無法司法懲戒。現有學校制度又缺乏有效的教育懲責手段,教師教育無效,輔導效果很差,成為教育領域壹項棘手問題。 最後我要舉出壹個上海實例,這是個輕微犯罪的案例,當事人送“工讀學校”管教,結果是個教育有效的成功例子。
小英,女生,15歲,初三學生。
小英父母6歲前離婚,由父親撫養。父親是個商人,經常外出經商,讓小英單獨生活和求學。因為從小缺乏管教和父母親溫暖,她生活隨便,愛虛榮和打扮,經濟揮霍,讀書不用功。中學壹年級起,就偷竊同學錢財,亂交男友,發生性關系,還墮胎壹次。學校教育無效,生怕她再次犯罪,送“工讀學校”學習和管教。
這是壹所全寄宿制特殊學校。學生壹律留宿在學校中,實行半工半讀,壹半是普通學校的課程學習,另壹半是輕微勞動或集體文娛體育活動。
小英在學校學習二年,表現好,提前出校,升入高中,以後考入普通大學,表現良好。
這說明,青少年犯罪,尤其輕微犯罪,犯罪早期應該及時處理,控制,采取特殊措施,切斷犯罪源,才能有效制止再犯罪。犯罪是社會必然存在的問題,其責不在於家長和學校,關鍵在於正確處理。
遵紀守法----中學生暴力事件的教訓
2010年的校園暴力事件無疑是在我們的心上重重的割了壹刀,由此也暴露了出了許多問題,我們生活的社會還有許多動蕩不安的因素。首先這些令人發指的事件,讓那些對生活失去信心的人把魔爪伸向了毫無抵抗能力的兒童。我們不禁要問為什麽他們的思想這麽極端?說明我國的教育存在著很大的問題,校園安全問題更應讓人深思,他們進出校園猶如進入無人之境。但這些又沒有沒有辦法,我國還處在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社會發展太快,80後,90後,已經每10年演化了壹代人,所以要想解決這些問題首先要抓教育,真正的培養國家需要的人才,只有國家強大了,思想品質才能有所提高,那時哪還有這些傷心的事。
總之,校園暴力問題已經成為壹個嚴重的社會問題,應該引起有關部門的高度關註。我們的家長、老師,以及社會各界不妨從現在做起,用自己的言行詮釋“愛國守法、明禮誠信、團結友善、勤儉自強、敬業奉獻”的道德規範,爭做孩子們效法的榜樣,***同努力為孩子營造壹個健康向上的成長環境。唯有如此,出現暴力及混亂的校園才會恢復應有的寧靜,國家、民族與未來才會更加充滿希望!
校園暴力是“先天不良”與“後天失調”的混合產物,因而它的產生必然涉及到學校,家庭,社會等多方面的因素。
(1)只重視智力教育,輕視德育教育。校園裏師生之間暴力行為的發生,即學生打老師的情節大多數發生在學習不好的學生與老師之間。有些地區的某些老師對學生教育不是以人為本,而是以傳統的師道尊嚴,不管對錯,要求學生絕對服從自己管教,甚至個別素質低下的老師對學生教育不是以身作則,而是以打罵、諷刺或體罰的形式替代教育,致使某些學生身心受到嚴重的傷害。在這種情況下,由於老師的打罵,極易引起學生的反擊,這也是造成校園暴力的誘因之壹。
(2)教師的不健康心理對學生的負面影響。心理疾病和心理障礙的存在極易導致教師在工作中因對學生的行為缺乏必要的寬容和耐心,而動輒以粗暴的方式打罵體罰學生。此外,不健康的心理也會使教師把在工作中所遭遇的競爭及挫折轉嫁宣泄到學生頭上,當學生表現出不情願或反抗的姿態時,暴力或攻擊性行為就出現了。嚴重的是教師的心理健康水平與學生的心理健康水平成正比,施暴不僅不會達到預期的教育效果,反而會在被懲罰的學生和其他學生的心靈中播下暴力的種子,造成壹種暴力的惡性循環。而特定的年齡發展階段所決定的強烈的模仿心理、“依戀性”及“向師性”無疑使得學生在耳濡目染、潛移默化中習得或存有壹份報復心理,從而導致對同學或老師的暴力攻擊行為。於是素以“教人為善”為職誌的教師,竟充當了校園暴力的導火索。
(3)對青少年在成長過程中產生的暴力傾向疏導不力。對已經具有行為偏差的學生缺乏矯正辦法,對侵害他人的校園暴力事件處理不及時,助長了施暴者的氣焰,越來越囂張,越陷越深,同時使受害者因得不到及時的救助而產生報復心理,從受害者向施暴者轉變。
第壹是校外不法勢力對在校學生實施的暴力。我們常常聽到或看到校外的壹些社會非法勢力對在校學生勒索錢財,弄得這些學生往往害怕而不知所措的報道。學生上學受到社會非法勢力的勒索和敲詐,這種現象已不是某所學校獨有的現象,而是某些地區較為普遍的壹種社會犯罪現象。
第二是學生之間相互實施的暴力。在校學生之間的暴力行為在青少年暴力犯罪案件中所占的比例很高。有的學生為了自身的安全,不得不加入不良群體,以此來反抗校園暴力侵襲;有的學生為了自衛,不得不帶上刀具,以防不測;有的則采取以暴制暴的方法,走上違法犯罪道路。校園暴力不是近年來的產物,只是這種暴力行為已從壹般的打架鬥毆發展成為殺人、搶劫、強奸等刑事惡性犯罪案件。這壹嚴重的發展趨勢不得不引起全社會的高度重視。
第三是師生之間實施的暴力。校園師生之間的暴力日漸引起人們的重視。老師和學生是學校教育的主體,在學校教學的過程中,有些老師對學生經常進行體罰,動手打耳光,揮拳頭和踢學生,對學生身心發育造成很大傷害。此外,有些道德品質惡劣的學生對老師的真誠批評教育懷恨在心,便糾集他人壹起對老師實施暴力,動手毆打老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