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項舉措的內容主要涉及到三個方面的工作,第壹是在2023年繼續實施政策支持各地區對農村的危房實施新壹輪的改造,修繕加固存在安全隱患的住房,提高抗震能力,防止倒塌。
第二是持續在農村開展住房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其中涉及到非經營性自建房摸底排查和經營性自建房摸底排查這兩項內容,組織摸底排查的目的也是為了確保農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
第三是在農村自建房這方面加強管理,建立自建房建設全過程監管制度,確保不會出現違規,違建的情況出現,在建設的過程中及時發現違建問題,避免後續出現安全隱患。
最後,在落實的舉措中,各地區也會根據方案的內容在農村構建住房安全管理長效機制,加快推進房屋安全管理地方立法,與此同時也會建立全過程監管制度,及時發現問題,排除隱患,確保農民住房安全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