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落戶的具體流程:
北京市積分落戶實行年度申報制,分為申報、核查、復查、公示和落戶辦理5個階段,在時間上首尾相接、互不交叉。
具體又分為8個申報審核步驟,分別是:系統註冊、關聯單位、積分填報、確認提交、數據核查、查看初核結果、復查及現場審核、發布及公示。
二、落戶標準:
申請人申請積分落戶應同時符合下列條件:
1、持有本市居住證;
2、不超過法定退休年齡;
3、在京連續繳納社會保險7年及以上;
4、無刑事犯罪記錄。
擴展資料
2016年8月11日,北京市積分落戶管理辦法(試行)發布。本市積分落戶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每年申請壹次。2018年4月11日,發布《北京市積分落戶操作管理細則》,4月16日將正式開放在線系統,接受社會申報。
積分落戶每年申請壹次,當年未達到落戶分值的,第二年如果符合4項資格條件,還可重新申請。屆時,申請人只需登錄在線申報系統查看上壹年度申報信息,選擇更新其中需要變更的內容,未變更的信息將保留上壹年度填報的內容,只需點擊確認即可。
百度百科-北京積分落戶制
人民網-解讀:北京積分落戶4月16日起接受申報 需註意哪些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