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朝陽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地址和電話
朝陽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地址:朝陽區酒仙橋南十裏居28樓(東風南路與酒仙橋路交叉口)(此地址為朝陽仲裁委員會2011年底搬遷後的最新地址,新地址為2012)。
仲裁委員會電話:64630126 64631709。
仲裁院調解庭電話64337019,工會調解中心電話64334021。
公交路線:乘坐973、413、656、408在南十裏居站下車。
穿過朝陽區酒仙橋南十裏居的線路:445、424、413、408。
地鐵656路、973路:10線亮馬橋站B出口,從車站步行三分鐘到燕莎橋汽車東站,在南十裏居站下車,步行50米左右到朝陽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
二。朝陽勞動爭議仲裁院申請仲裁註意事項:
1,當事人最好親自去,自帶身份證。立案時應提交身份證復印件並出示原件。如果去不了,要給委托書,把身份證原件給代理人。朝陽仲裁委需要核對申請人的身份證原件。
2.必須有證據證明勞動關系,填寫證據清單,否則不予立案。但對證據的要求並不嚴格,名片、工作證、出入證、考勤卡、工資卡、證人證言都可以。
3、請求必須有法律依據,否則不予立案。
4.提供企業註冊信息,申請人或代理人可在工商查詢網站打印。朝陽區仲裁委立案大廳提供免費打印企業登記信息服務。
5.申請表有格式要求,但如果格式不壹致,收到的打印副本和A4紙可能會被拒絕。
6.申請人可以選擇訴前調解。填寫《案前調解確認函》之日起三日內,工作人員會電話聯系申請人,調解時需要攜帶案前調解回執和個人身份證明。調解周期為15天。調解不成,案件自動轉入立案程序。
7.辦公時間:周壹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0:00-5:00。除了節假日。
8.立案受理通知書:朝陽勞動仲裁委受理案件後,會直接出具受理通知書,告知會在10-15個工作日內通知(實際會比這個天數長)。
9.辦案時限:自立案之日起45日內審結,特殊情況下可以依法延長審理時限(實際會長於這個天數)。處理結果狀態:當事人依法裁決、調解或撤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