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江蘇省政府信息公開辦法的相關規定如下:
政府信息以公開為原則,不公開為例外。政府信息公開遵循合法、全面、真實、及時、便民的原則。
除下列不予公開的政府信息以外的其他政府信息,都應當予以公開:
(壹)屬於國家秘密;
(二)屬於商業秘密或者公開後可能導致商業秘密被泄露的;
(三)屬於個人隱私或者公開後可能導致對個人隱私造成不當侵害的;
(四)正在調查、討論、處理過程中的,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五)與執法有關,公開後可能直接影響案件查處或者危及個人生命安全的;
(六)法律、法規、規章規定不予公開的其他情形。
有前款第(二)項、第(三)項規定情形的政府信息,有關單位和個人同意公開的,可以公開。
政府信息含有不予公開的內容,但能夠區分處理的,政府機關應當公開可以公開的內容。
法律依據:《江蘇省政府信息公開暫行辦法》
第三條 政府信息以公開為原則,不公開為例外。政府信息公開遵循合法、全面、真實、及時、便民的原則。
第五條 除下列不予公開的政府信息以外的其他政府信息,都應當予以公開:
(壹)屬於國家秘密;
(二)屬於商業秘密或者公開後可能導致商業秘密被泄露的;
(三)屬於個人隱私或者公開後可能導致對個人隱私造成不當侵害的;
(四)正在調查、討論、處理過程中的,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五)與執法有關,公開後可能直接影響案件查處或者危及個人生命安全的;
(六)法律、法規、規章規定不予公開的其他情形。
有前款第(二)項、第(三)項規定情形的政府信息,有關單位和個人同意公開的,可以公開。
政府信息含有不予公開的內容,但能夠區分處理的,政府機關應當公開可以公開的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