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和縣(市)、區科學技術協會(以下簡稱科協)協助科學技術行政部門促進本市的科學技術進步。第五條科學技術工作者應當遵守職業道德,大力倡導求真、創新、合作、奉獻的精神,努力提高自身的科學技術水平。
全社會應當增強科技意識,尊重科技工作者的創造性勞動,形成尊重知識、尊重人才的良好社會風尚。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提高公民的知識產權保護意識,依法查處侵犯知識產權的違法行為,切實維護知識產權權利人的權益。第二章科學技術的發展、推廣和應用第六條各級人民政府應當根據本地科學技術進步發展戰略,制定科學技術進步中長期規劃。
科學技術行政部門應當會同有關部門根據科學技術進步中長期規劃的要求,制定科學技術發展和科技成果推廣的年度計劃,選擇對本地區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有重大意義的高技術研究項目、科學技術研究項目、社會公益研究項目和科學技術推廣應用項目,組織科學研究和技術開發。第七條各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應當做好農業先進適用技術的研究和相關技術支撐工作,大力提高農業科技成果轉化率,發展高產、優質、高效、低耗的現代農業;保障和提高農業科技進步的基礎設施建設;穩定和完善農業科技推廣網絡,鼓勵各類科技推廣組織和個人依法開展農業技術承包和農業技術推廣服務活動;建立和完善農業科教、科技(農業)和貿易壹體化的整體服務體系;支持建立多種形式的農村群眾性科技推廣服務組織。第八條企業應當根據市場需要和行業特點,在科技投入、技術改造、新產品開發、人才培養、提高職工素質、技術標準和質量指標等方面制定具體規劃,並組織實施,逐步成為科技進步的主體。
企業應充分發揮內部科技協會、工會、工人技術協會等群眾性科技組織的作用,積極推動企業技術進步。
企業應當組織和支持在職培訓、技術競賽等各種提高職工技能和技術水平的群眾性科技活動,促進職工科技素質和技術水平的提高。第九條大中型企業應健全和完善總工程師技術責任制。總工程師負責企業科技開發工作的組織,科技開發經費的安排和使用,科技工作的管理,科技工作者專業技術職稱的晉升考核。第十條各級人民政府應當積極培育和發展技術市場,推進科技成果商品化,加快科技成果向生產領域轉移,實現經濟增長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約型轉變。第十壹條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制定發展高新技術產業所需的資金、技術和人才措施,優化城市建設配套設施,發揮本市科技、人才和區位優勢,加快培育有規模、有檔次的高新技術企業,提高高新技術產品的市場競爭力,推動杭州高新技術產業向更高層次發展。第十二條各級人民政府應當推動高新技術企業參與國際競爭,支持企業引進、消化、吸收先進技術和進行技術創新,擴大出口,促進科技交流與合作;支持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與境外科技界合作,依法舉辦科技研討會、展覽和展示活動。
企業需要從國外引進先進技術和設備進行重大技術改造,應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技術政策,並需經專門機構咨詢論證。企業要積極尋求與科研開發機構和高等院校合作創辦或聯合開辦高新技術企業,高等院校和科研開發機構也要積極興辦高新技術企業。第十三條各級人民政府應當積極發展高新技術產業,堅持引進和自主發展並重的方針,加快高新技術產業的發展和用高新技術嫁接改造傳統產業,逐步建立新興支柱產業。
國家級和省級經濟技術開發區要大力培育和發展高新技術企業,縣(市)區也要因地制宜地發展高新技術項目,創辦高新技術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