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入丹陽(從其他城市來返丹陽)政策
1、入境人員
實行“7天集中隔離+7天居家隔離”,按要求進行核酸檢測。居家隔離醫學觀察場所須符合“單人單套單獨居住”條件,不符合條件的應進行集中隔離。已在外地隔離滿14天者進入我市無需再進行隔離。
2、14天內有中高風險地區或本土聚集性疫情所在縣(市、區)(直轄市為鄉鎮、街道)旅居史的來(返)鎮人員實施“7天集中隔離+7天居家健康監測”。
3、14天內有中高風險地區或本土聚集性疫情設區市其他縣(市、區)旅居史的來(返)鎮人員持健康碼綠碼和48小時內核酸陰性證明可自由流動;無核酸陰性證明者,進行壹次核酸采樣後自由流動。
4、省內外全域低風險設區市(直轄市為縣、區)的來(返)鎮人員健康碼無異常可自由流動。
二、來丹陽申報
1、14天內有中高風險地區或本土聚集性疫情所在縣(市、區)(直轄市為鄉鎮、街道)旅居史的來(返)鎮人員,提前通過“鎮江市疫情防控健康申報平臺”微信小程序,如實登記申報個人信息;
2、在線報備有困難的,應及時通過電話等方式向目的地所在社區(村)、單位或入住酒店報備相關情況。
三、出丹陽(離開丹陽去其他城市)政策
1、目前丹陽市為低風險地區,持健康碼/行程卡綠碼,體溫測溫正常可通行。
但是需要提醒的是,全國各地疫情防控政策可能有所不同,出發前請提前了解目的地城市的防疫要求(包括是否需要48小時核酸檢測證明等要求),以免因為外地防疫政策調整而給自己的出行造成不便,撥打當地市民熱線即可咨詢:區號
12345。
2、建議提前申請蘇康碼(點擊下載江蘇政務服務App申領)、通信行程卡(點擊申領)。
3、近期減少參加聚集性活動,盡量減少流動,不前往中、高風險地區及所在縣(市、區、旗),非必要不離丹、非必要不出境,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風險地區所在地市的其他縣(市、區、旗),確需前往的,要嚴格做好自身防護,返程後及時主動報備,按要求配合落實管理措施。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傳染病防治法》
第十二條
在中華人民***和國領域內的壹切單位和個人,必須接受疾病預防控制機構、醫療機構有關傳染病的調查、檢驗、采集樣本、隔離治療等預防、控制措施,如實提供有關情況。疾病預防控制機構、醫療機構不得泄露涉及個人隱私的有關信息、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