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九十九條。有限責任公司依法被批準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時,折合股份總額應當等於公司凈資產額。即有限責任公司在審計基準日經具有證券從業資格的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凈資產值為股份公司變更後的股本。因為在某壹點上,有限責任公司的凈資產不會是整數,壹般會把整數折算成股本,零有兩種解決方式。壹種是將零分發給股東,並作為對股東的負債保留在賬簿上。另壹種是將零計入資本公積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九十九條。有限責任公司依法被批準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時,折合股份總額應當等於公司凈資產額。即有限責任公司在審計基準日經具有證券從業資格的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凈資產值為股份公司變更後的股本。因為在某壹點上,有限責任公司的凈資產不會是整數,壹般會把整數折算成股本,零有兩種解決方式。壹種是將零分發給股東,並作為對股東的負債保留在賬簿上。另壹種是將零計入資本公積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