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詩詞大全網 - 成語用法 - 如何避免“信息碎片化”

如何避免“信息碎片化”

如何避免“信息碎片化”

又是壹年3.15,違規企業在央視曝光。然後是所有消費者的共同敵人;然後壹個行業受到沖擊甚至重創;然後被曝光的企業付出沈重代價甚至倒閉;然後輿論監督的權威性再壹次被見證。我們在感嘆信息透明帶來的市場效應的同時,也常常受困於信息流動方式和時機的規定。比如為什麽是3.15?為什麽是央視?曝光對市場規範的作用如此巨大,是否值得深思?誰也無法回避輿論監督在市場規範中的作用。目前面臨很多問題的人,絕望之下都希望通過曝光來解決。但也要看到,當前的輿論監督存在著“信息碎片化”的傾向,曝光的高度集中造成了極大的震動,但也像疾風驟雨壹樣壹閃而逝。這讓我們在受到爆炸沖擊後,迅速進入壹種新的無助狀態。所謂“信息碎片化”,是指在缺乏制度支持的情況下,反映市場不規範的信息的不完全性。這種不完全性具有偶然性、地方性和階段性的特征。所謂偶然性,是指暴露的偶然性,而不是事件的偶然性。換句話說,壹旦壹個不規範的行為被曝光,沒有人會懷疑它的真實性。相對於人們對必然性的認可,媒體曝光是極其偶然的。所謂局部性,就是曝光反映的問題具有典型性,曝光本身非常有限。人們可能“相當挑剔”或“盲目”。所謂階段,就是曝光是有時間限制的,不是什麽時候都能曝光的。也就是說,曝光不是以發現被曝光對象為前提,而是以需要曝光為前提。“信息碎片化”的另壹個特點是暴露的爆炸性。幾乎所有真實信息的披露都是對某種束縛的突破,因而具有爆發力。爆炸造成的殺傷力來自於對可燃物質的體積壓縮和反應空間的限制,限制了物質破碎成碎片,進而助長了爆炸的威力。分析“信息碎片化”,可以幫助我們了解市場監管的基本規律,找到監管的長效機制。為什麽曝光力度如此之大,市場違規行為無法禁止?它告訴我們,曝光是“可能的”,而不是“萬能的”。人類社會化的進程導致媒體成為社會分工的壹個組成部分。媒體的作用體現在社會組織之間的關聯性上。在信息承載和傳播的過程中,媒體成為壹種可用的生產工具。在社會各階層和相應組織力量均衡的條件下,媒體的角色是大眾化的、中立的。當社會力量失衡時,媒體會表現出強烈的背書。這個時候,媒體就會正確而獨特,甚至成為正義的化身。選擇性的媒體意義會扭曲媒體在傳播信息時的表現,其利益取向也有將輿論推向暴力的內在沖動。所以方向性強的負面信息披露往往具有量刑的力量。進入本世紀,由於中國加入WTO,中國市場上世紀90年代形成的區域競爭格局變得更加復雜。原有的基於本土市場的保護,增加了“與狼共舞”的元素。支持和鼓勵壹批有競爭力的企業或品牌“成長為狼”,已經成為壹種具有政治意義的市場行為。例如,命名壹些著名品牌,使其具有與世界著名品牌競爭的影響力,這是壹個合理的假設。我們可能同時有意無意地設計了壹個更善意的假設,即如果我們不把這類企業的弱點公開,那麽它會迅速而漂亮地成長,會不會讓我們在不久的將來擁有壹批有實力的品牌?耐人尋味的是,在本世紀的第壹個十年,這種基於競爭力的假設滲透到了組織結構的各個層面。壹些地方甚至明令媒體不得披露任何不利於當地形象的信息,包括企業違規行為。用現實利益設計的美好假設,並沒有給我們帶來善的果實。資本的逐利性讓國外壹些業余企業根本不思進取。而是利用國家扶持政策在當地市場“大出風頭”,從壹個區域品牌無所畏懼地成長為全國品牌。在行業潛規則的背景下,他們壹路漂洋過海,以極低的機會成本成就了巨大的實力。按理說,誰也不知道其中的風險,誰也不想及時收手。但壹方面理論上很難判斷停的時機,另壹方面壹路奮戰把壹個行業的水攪渾了。標準化生產有多容易?偶爾在長期的違規下,會變得正常。養癰,但不養也可以繼續養癰。壹旦確診為癰,根除的命運是必然的。本來“癰”從小到大,年輕的時候,稍微打個比方就能消除。而且小癰只需要壹個小大夫,不傷元氣。但是,避病避醫是人之常情,“小醫生”沒有權威。所以,癰還得壹路養。當小病變成大病時,“小醫生”無能為力,只好去北京找超級醫生。縱觀當今市場的情況,央視就像壹個“超級醫生”,其余媒體就像不同層次的“小醫生”。所以壹旦央視曝光,被曝光者只能接受“癌癥晚期”診斷的現實。當然,壹些市場化的媒體也會基於讀者購買需求的現實,不時披露壹些負面的市場信息,也有很多“曝光”迅速裂變為巨大的影響力。壹些大企業壹不小心前腳丟了,被“小”媒體毀了,這種情況並不少見。原因是在信息時代,只要媒體有能力披露,就有殺傷力。沒有人懷疑媒體的力量。在“暴露於死亡”的現實環境中,輿論具有“暴力”的能量。然而,有了這樣的能力,為什麽我們仍然無法規範市場?原因是我們還沒有分等級、網格化地分配權力。零星的、碎片化的信息在整個市場中非常少。那些可能違規的品牌,就像角馬涉水過滿是鱷魚的河流,龐大到足以抵禦鱷魚的恐怖。而那些不幸死在鱷魚口中的角馬,只能用厄運來概括命運。從人的角度考慮市場規範,我們很容易找到避免“信息碎片化”的方法。壹般來說,任何不規範的市場行為都發生在我們身邊。讓每個人都有機會參與到違法信息的公開中來,那麽,信息發布制度將會建立在全過程、全覆蓋的基礎上。關鍵是信息公開的難點不在於誰,而在於利益體系,而且是冠冕堂皇的理由的利益體系。應該用什麽樣的制度來規範各級利益體系,讓他們無權控制市場信息的發布方式和時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