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銷協議最重要的四個部分:知識產權、共享、時間表和終止條件。
知識產權:
知識產權涵蓋的範圍很廣,比如遊戲名稱的歸屬、遊戲作品本身、廣告資料等。,所以這壹塊的知識產權壹定是專門約定的。
分成:
出版商喜歡和CP分享利潤,最大程度降低了出版商的風險,對CP也不友好。比如,事先往往很難明確利潤的核算標準,利潤的結算期也是壹個問題。最常見的方式是規定遊戲的毛收入。壹般CP能拿到大概10-30%的毛收入(流水)。這是最基本的兩種分享模式,也可以綜合考慮。簡而言之,共享協議必須是具體的、可執行的,可以約定第三方進行審計,以保證公平性。
時間表:
每款遊戲都有自己的收益周期,有自己的時間窗口,所以雙方必須約定好營銷運營的時間,否則壹款遊戲很可能還沒發布就到期了。時間就是金錢,壹款遊戲上線的時間和機會很可能影響遊戲收入。
終止條件:
在大多數發行協議中,終止條件對發行方有利,這是可以理解的。畢竟出版方要投入大量的資金和人力,但開發商也需要盡可能仔細的閱讀相關條款,確保終止條件合理,否則如果出版方可以隨時無條件終止協議,CP的利益就無法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