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新都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的主要職責:
1,國家、省、市市場監督管理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的執行情況;組織實施質量強區、食品安全、標準化和知識產權戰略,制定並組織實施食品安全規劃;負責市場的綜合監督管理,規範和維護市場秩序,營造公平競爭、誠實守信的市場環境。
2、負責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的綜合協調。協調和指導食品安全工作;負責食品安全應急體系建設,組織指導應急處置工作,調查處理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建立和完善重要食品安全信息直報制度;承擔區食品安全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3、負責組織和指導市場監管綜合執法工作。指導地方市場監管綜合執法隊伍整合建設,推動實施統壹市場監管。組織查處重大違法案件。規範市場監管行政執法行為。
市場監督管理局
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直屬國務院。保持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委員會和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的牌子。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依據黨的十九屆三中全會審議通過的《中央關於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的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