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上市公司遲遲不回復關註函是為了拖延時間,隱瞞實際情況,避免股價下跌,那就是壞事。例如,5月27日,深交所向* ST趙信發出關於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陳永地是否失聯的關註函。5月31日,鑒於* ST趙信在回復中並未直接回答此問題,深交所再次向其發出關註函。
隨後,* ST趙信以回復工作尚未完成為由,於6月1日和6月3日兩次推遲回復。
如果上市公司還在對關註函中的部分事項所涉及的事項進行確認,並且為了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需要壹定的時間進行核實,也不壹定是壞的。
同時,上市公司收到交易所關註函時,股票不壹定會跌,也可能會漲,這就需要投資者綜合考慮個股的實際情況和市場行情,再決定買入還是賣出。
擴展數據:
在a股市場,監管函、問詢函和關註函的定義、性質和類別是不同的。
其中,監管函是壹種監管措施,只有在上市公司違反相關信息披露規定的情況下才會出具。問詢函屬於問詢函的範疇,出具問詢函的目的是希望上市公司回答問詢函的相關問題。
關註函是例行提醒,關註函的發布說明上市公司已經受到監管部門對某些方面的關註。
壹般情況下,出具監管函意味著上市公司違反了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包括《證券法》、《公司法》、《股票上市規則》、《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等,是比較嚴重的。
關註函是以提示為目的,壹般出現在上市公司處於重組停牌過程中,然後即將到達交易中心申請期限的時候。此時,交易中心向相關上市公司發送提示函,提醒並督促上市公司盡快重組。
但是,出具問詢函通常意味著上市公司的經營或者股票交易過程中存在壹些不規範或者現象。這時候交易中心會給相關公司發問詢函,這是壹個警示功能。要求上市公司補充相關信息,核實相關問題,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詢價信對股票的影響;
通常情況下,上市公司收到證監會的問詢函,意味著其可能存在異常信息披露行為或經營狀況異常,進而需要上市公司進行自查。當市場上持有股票的投資者看到上市公司的詢價時,投資於上市公司的投資者就會投資信心不足。可能出現恐慌性拋售股票,導致股價下跌,上市公司市值蒸發。
其實在股市中被發問詢函是很正常的現象。很多上市公司都收到過這種問詢函,對股價沒有絕對的影響,主要是影響被發問詢函後對投資該股的投資者造成的情緒變化。
但如果問詢函是關於上市公司股東集體拋售股票,有股東暗箱操縱股價的嫌疑,有上市公司破產的跡象,上述情況很可能導致股價大面積下跌,市場大規模拋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