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交通違章處理方式如下:
(1)交通違章後,車主需要攜帶駕照和行駛證去車輛違章地或車輛註冊地任何壹個交警隊或行政綜合處理大廳接受處理;
(2)如果違章沒有扣分的話,可以直接去指定的銀行繳納罰款;
(3)如果有扣分的話,那就必須先去交警隊確認違章和扣除分數後,才能繳納罰款。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壹百零八條
當事人應當自收到罰款的行政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到指定的銀行繳納罰款。
對行人、乘車人和非機動車駕駛人的罰款,當事人無異議的,可以當場予以收繳罰款。
罰款應當開具省、自治區、直轄市財政部門統壹制發的罰款收據;不出具財政部門統壹制發的罰款收據的,當事人有權拒絕繳納罰款。
二、去交警大隊處理違章需要帶什麽
1、發生交通違章行為車輛的行駛證的正副本原件;
2、駕駛人員身份證的原件;
3、駕駛人員駕駛證的正副本原件;
4、《違反交通管理罰款收據》和《交通違法行為處罰決定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