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毒警察也稱為緝毒警察,是行走在刀尖上的人,因為他們的對手——毒販,是最危險的罪犯。
眾所周知,毒品對社會的危害十分巨大,禁毒警察肩負著人民賦予的凈化社會的使命更是不能松懈,他們用生命捍衛著社會的安寧,因此要成為壹名出色的禁毒警察除了要有拳拳的報國之心,還必須智勇雙全,能夠冷靜應對突發狀況。
禁毒警察的工作內容如下:
1、掌握毒品違法犯罪動態,研究制定預防、打擊對策;
2、組織、指導和監督對毒品犯罪案件的偵查工作,參與偵查或直接承辦偵破重特大販毒案件;
3、組織、指導禁毒宣傳和預防教育工作,開展整治易制毒化學品、精神藥物和麻醉藥品管理秩序專項治理行動等;
4、掌握禁毒情報信息,指導、協調禁毒信息系統建設和管理。
禁毒警察的工資標準參照公務員的薪金待遇標準,由國家規定,禁毒警察的月薪由級別工資、職務工資、警銜工資和地方補貼四部分構成。由於為高風險職業,禁毒警察的補貼,福利待遇等方面,由各地按實際情況從優。
禁毒警察壹般要求從公安警察院校畢業,至少大專以上學歷。需要通過公安專業知識考試以及體能、心理素質測評和考核及錄用主管機關組織的公***科目考試。
鑒於禁毒警察從事的工作是危險性極大的高危險職業,因此需要出眾的心理素質和過硬的偵查手段。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禁毒法》第二十三條 發生麻醉藥品、精神藥品和易制毒化學品被盜、被搶、丟失或者其他流入非法渠道的情形,案發單位應當立即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並立即向公安機關報告,同時依照規定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
公安機關接到報告後,或者有證據證明麻醉藥品、精神藥品和易制毒化學品可能流入非法渠道的,應當及時開展調查,並可以對相關單位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衛生行政部門以及其他有關部門應當配合公安機關開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