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學點為離正規學校較遠的村的學生設置的不是小學的教學地點。
有壹些規模更小的學校,地理位置非常的偏僻,它們甚至不是在村子裏而是在山裏,這些學校可能只有十來個孩子,甚至都不到十個孩子。
他們可能分屬不同的年級,但都在同壹個課堂上學習。比較小的教學點壹般只有壹位老師——無論是教語文、數學或是其他科目,都只有靠這壹位老師,像這種的教學單位則被稱為“教學點”。
2012年9月,國務院辦公廳發布《關於規範農村義務教育學校布局調整的意見》,該意見指出,“原則上每個鄉鎮都應設置初中,人口相對集中的村寨要設置村小學或教學點,人口稀少、地處偏遠、交通不便的地方應保留或設置教學點。
各地要根據不同年齡段學生的體力特征、道路條件、自然環境等因素,合理確定學校服務半徑,盡量縮短學生上下學路途時間。”
擴展資料:
小學教學點是指在行政或教學管理上隸屬於學區或鄉鎮中心學校,並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達不到小學1—6年級完整建制;
2、在校學生規模不足100人(不含附設學前班、幼兒園幼兒數)。達到1—6年級建制或學生人數超過100人(含100人)的學校按完全小學建設和管理。
3、教學點設置應當依據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狀況和中小學布局規劃,以方便學生就近入學為基本原則,科學合理並保持基本穩定。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