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請企業法人(非公司)工商登記,應當提交下列文件:
(1)企業法人工商登記申請書;
(二)企業法人章程;
(三)企業國有資產產權登記表,集體企業提交的驗資報告;
(四)主管部門或者審批機關的批準文件;
(5)註冊地址使用證明,包括住所租賃證明和住所所有權證明;
(六)法定代表人的任職文件;
(7)法定代表人簡歷和身份證復印件;
(八)企業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
(九)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必須批準的相關批準文件。
2.應當提交有限責任公司(含私營有限公司)的工商登記申請書。
(1)公司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
(二)公司設立登記申請書;
(3)公司股東名冊及身份證明(法人企業股東提交的加蓋企業公章的營業執照復印件;自然人股東提交的身份證復印件;社團法人提交的社團登記證復印件;企業法人提交的企業法人證書復印件;
(4)驗資證明顯示,固定資產用於投資的,應提交固定資產評估報告;
(五)公司章程;
(六)公司董事、經理、監事名單;
(7)第壹次股東會、董事會或執行董事(無董事會)的決議;監事會或執行監事第壹次會議決議;
(8)指定代表的簡歷和身份證復印件;
(9)註冊地址證明,包括住所租賃證明、房產權屬證明;
(10)委托代理人證書;
(11)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必須批準的相關批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