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物致知 是壹個漢語成語,拼音是gé wù zhì zhī,意思是探究事物原理,而從中獲得智慧或從中感悟到某種心得。出自《禮記·大學》:致知在格物,物格而後知至。
1、格物致知是中國古代儒家思想中的壹個重要概念,乃儒家專門研究事物道理的壹個理論,已失佚,源於《禮記?大學》八目——格物、致知、誠意、正心、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所論述的“欲誠其意者,先致其知;致知在格物。
2、物格而後知至,知至而後意誠”此段。但《大學》文中只有此段提及“格物致知”,卻未在其後作出任何解釋,也未有任何先秦古籍使用過“格物”與“致知”這兩個詞匯而可供參照意涵,遂使“格物致知”的真正意義成為儒學思想的難解之謎。
3、《現代漢語詞典》2012年發行的第六版將“格物致知”解釋為:“推究事物的原理,從而獲得知識。”
偽學
雖然朱熹乃是儒學史上承先啟後的壹代大儒,但他對於“格物致知”的觀點之所以在後世成為主流,並非是因為獲得後世儒家學者的普遍贊同。事實上,朱熹學說在南宋當時還因政治黨爭而被斥為“偽學”,而後世的許多儒家學者也更加大力批判朱熹對於“格物致知”的學說觀點。但
因為朱熹的《四書集註》在元朝中葉就被官方采用為科舉取士的應試準則,而自從明太祖開始獨尊朱熹學說為《四書》上的唯壹官方思想權威以後,朱熹學說更是成為明清兩代歷時五百余年在科舉應試上的官方教條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