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寄遞物品管理規定》規定:
第十六條:禁止寄遞物品目錄:
侵犯知識產權和假冒偽劣商品?
1.侵犯知識產權:如侵犯專利權、商標權、著作權的圖書、音像制品等。?
2.假冒偽劣:如假冒偽劣食品、藥品、兒童用品、電子產品、化妝品、紡織品等。?
擴展數據
《禁止寄遞物品管理規定》規定:
第五條用戶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有關部門關於違禁物品的規定,不得寄遞違禁物品,不得在郵件、快件中夾帶違禁物品,不得將違禁物品隱匿或者謊報為其他物品。
第八條寄遞企業應當嚴格執行收寄驗視制度,依法當場查驗用戶寄遞的物品是否屬於違禁物品,物品的名稱、性質、數量是否與寄遞明細清單填寫的內容壹致,防止違禁物品進入寄遞渠道。
第十條郵寄企業應當制定違禁物品處置預案,根據情況變化及時修訂,並向郵政管理部門備案。如在投寄過程中發現違禁物品,應按照預案規定妥善處置。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郵政局-禁止寄遞物品管理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