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詩詞大全網 - 成語用法 - 511事件到底是怎麽壹回事?

511事件到底是怎麽壹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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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找到的:5月23日《南方周末》壹改多年的犀利文風,以十分謹慎的措辭,報道了程樹良教授“嫖娼致死案”的官方結論及民間種種疑點。

程樹良的身份是:44歲的教授,碩士生導師,九三學社武漢理工大學副主委,國家科技進步獎三等獎得主。

黃梅縣官方的結論是:程於5月11日8時20分進黃梅縣城壹美容廳,先洗頭,洗完頭後上二樓按摩,按摩後程即問“有沒有打炮”,“打完炮”後店老板舉報,民警聞訊前來執法,欲將其帶往派出所,途中程不服管教,自己跳車,送往醫院搶救,不治身亡。事發後縣裏成立專案組調查,警察沒有打人,但確有看管不嚴的責任。

湖北省、黃岡市司法部門也參與此案的調查。5月15日上午,市檢察院、市法院及武漢同濟醫科大學法醫聯合對程進行屍檢。屍檢結果證明程嫖過娼(“妓女體內殘留物與程血型相同”),死亡原因系自己跳車,頭部著地。這次官方更加細致地通報案情細節,主要壹點就是程不願用避孕套,以致有殘留物在妓女體內。官方結論值得壹提的變動是,原說報警者是發廊老板,這次說是匿名電話,報警者無法找到。

先別說民間種種與官方結論相左的言論,單就上面的官方結論作分析:教授嫖娼居然不用避孕套,難道他不怕染上性病、艾滋病!難道他故意讓妓女體內有自己的殘留物以便官方化驗!5月11日嫖娼,5月15日屍檢,5月20日公布屍檢結論,這三者之間的間隙能不能說明壹些問題?報道中沒有說明妓女體內的殘留物是什麽時候取樣的。根據報道中所寫,警察接到報警後前來抓程樹良,發廊老板、妓女並沒有抓。為什麽不抓他們,這裏茍且不究,按理說妓女應逃之夭夭才對,為什麽會等著執法人員什麽時候來取樣?如果程真的嫖了娼,其殘留物在妓女體內能存留多久呢?在取樣之前妓女小便、清洗或重新接客會影響所謂程的殘留物的存留嗎?

關於報警者從發廊老板改為匿名電話,如果是編故事寫小說,這壹改動使情節顯得“合情合理”壹些。試想,發廊中有小姐賣淫,老板對警察應避之唯恐不及,何故主動邀請警察!但是作為官方結論,可以根據“情節的合理性”而重新確定誰是報警者嗎?

民間議論紛紛,而官方結論中,卻沒有目擊群眾的證言。

目擊群眾稱,8時40分看見壹個“長子”(警察)扭住程不放,而這時“長子”已完成了抓嫖的過程,並與程相持了壹段時間。按照官方的死者8時20分進發廊的說法,意味著程在十多分鐘的時間裏要經歷洗頭、按摩、等人叫來妓女(官方又說妓女是發廊從外面叫來的)、嫖娼、付款等事情。請問:有這麽快的“工作效率”嗎?

且撇開程有沒有嫖娼的問題,回過頭來看程是怎樣死的。官方的結論說:程自己跳車、頭部著地而死。我百思不得其解的是:程已死,法醫們是怎麽知道他壹定是自己跳車呢?就算企圖逃跑也可能會跌死,但為什麽會頭部著地呀!按《南方周末》記者的說法,他在黃梅采訪時,“警察打死教授”之說已經傳遍黃梅縣城,全城籠罩著壹種異常的氣氛。14日下午,黃梅縣主要領導召集緊急會議,要求所有幹部不要起哄,不要信謠、傳謠,“要相信黃梅縣委、縣政府有能力把這件事擺平!”他們不說“處理好這件事”,而說“擺平”。

程樹良生前同事紛紛反映:程的死,使武漢理工大學少了壹名稱職的教授,少了壹個能獨擋壹面的年富力強的管理人員。有些經常和程在壹塊的同事說,程性格耿直,出差在外,從來不去娛樂場所,業余愛好是抽煙、上機。

黃梅百姓向記者反映,肇事發廊周圍百米內還有兩家“黑發廊”,派出所經常到這裏抓“嫖”,被抓的有服服帖帖跟著走的,有不服而挨了打的。不過這些人是不是嫖了很難說。有的人路過發廊看見小姐在門前招呼,稍壹猶豫就有可能被拉進去。有位的士司機告訴記者:這些發廊,“妳們外地人最好連邊也別沾!”

壹位政府官員稱:在黃梅,每抓到壹個嫖客罰款3000-5000元,甚至更多,交了罰款就放人。壹位民警說:“我們確實有創收的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