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個體工商戶和農民專業合作社應當通過互聯網登錄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網站。也可以從網上登錄* *紅盾信息網,點擊“企業年度報告和即時消息公示門戶”登錄進入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提交年度報告和即時消息公示。
個體工商戶可以通過上述方式辦理年度報告,也可以通過向所在地工商所提交紙質年度報告的方式辦理年度報告。紙質年報表可向當地工商所索取。
處理年度報告的時間:
企業、個體工商戶和農民專業合作社應當在每年6月30日至1報送上壹年度年度報告,並向社會公示。因條例實施時間原因,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應當於6月30日2014、10、1至2015提交年度報告,並予以公示;農民專業合作社不提交2013年度報告。2014年度報告按照《條例》規定的時間辦理。未提交2013年度報告的,不得提交2014年度報告。
處理即時消息的公開:
自2014、10、1之日起,企業應當在20個工作日內將公司股東(發起人)認繳出資、行政許可、行政處罰信息予以公示。其中,2013月30日至2014年9月30日期間公司實收資本、股東(發起人)認繳出資額、出資方式、出資期限等信息發生變化的,公司應當在2014年2月30日前向公司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