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詩詞大全網 - 成語用法 - 營業執照被列為非正常經營怎麽辦?

營業執照被列為非正常經營怎麽辦?

營業執照納入異常經營,處理方式如下:

1.因未按規定履行義務導致異常的,應當履行相關義務,然後申請從異常名單中去除;

2.如果是經營場所變更導致的,需要進行經營場所變更登記,然後申請從經營異常名錄中去除;

3.未按照規定報送年度報告的,可以在未報送年度報告補齊並公示後,向工商部門申請去除經營異常名錄;

4.不當使用企業名稱被列為例外的,應當在辦理企業名稱變更登記後,申請從經營異常名錄中去除。

營業執照被列為非正常經營的原因分析:

1,未按規定期限報送年度報告;

2.無法通過註冊地或者經營場所聯系的;

3.企業的註冊住所或者經營場所是虛假地址的;

4.企業通過註冊的聯系電話和郵箱無法取得聯系;

5.企業的股東(發起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在任職期間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6.企業存在偷稅漏稅、侵犯知識產權等違法行為;

7.企業有其他違反相關法律法規的行為,導致被有關部門列入異常名錄的。

總結壹下,營業執照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的處理方式,包括履行相關義務、經營場所變更登記、年報申報並公示、企業名稱變更登記,從而申請從經營異常名錄中去除。

法律依據:

經營異常名錄管理暫行辦法

第十條

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的企業自被列入之日起3年內按照《企業信息公示暫行條例》履行公示義務的,可以向作出列入決定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將其從經營異常名錄中去除。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照前款規定將企業從經營異常名錄中移除的,應當作出移除決定,並通過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予以公示。撤銷決定應當包括企業名稱、註冊號、撤銷日期、撤銷原因和作出決定的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