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票上方投訴欄的人是景德鎮陶瓷協會寫的,索賠金額3萬元。但實際上,王先生賣的兩個茶杯單價才4元。王先生說,他們都是做小生意的,根本沒有非法獲利,也沒有侵害他人利益。於是他找到了記者。隨後,記者找到了景德鎮陶瓷協會的壹位工作人員。工作人員說,法院傳票上的人不是他們陶瓷協會的工作人員,也不是他委托的。
這個詐騙團夥之所以用這種手段,是因為景德鎮陶瓷協會之前確實有很多起訴案例,也確實有商家模仿他們的品牌。但王先生是通過正規渠道購買的商品,並沒有高價出售。沒有非法獲利,所以沒有什麽可以被法律起訴的,主要是利用。王先生不懂法律。他們看到法院傳票,就把那三萬塊錢交了出來。
遇到這種騙術,其實可以去拜訪壹些專業人士,也可以直接去法院向相關工作人員請教壹些法律知識。進貨壹定要去正規渠道,也要保留相應的進貨憑證和合同。只要是正規渠道,就不需要擔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