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區別:壹是證件的受理和發放機關不同:暫住證由派出所受理並發放給流動人員,主要管理機關是派出所。居住證受理機關是城市社區或農村城鎮專門設立的居住證受理點,用於受理和審核,由縣級公安機關統壹制證。居住證的日常主要管理機關是城市社區或農村鄉鎮,流動人口只需在居住地社區(鄉鎮)申請即可辦理居住證。2.證件樣式不同:居住證采用可擦寫內置芯片的IC卡,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行政區域采用統壹樣式、統壹文字,實行壹人壹證制。居住證記載了持有人的姓名、性別、民族、戶籍地址、公民身份號碼、現居住地、發證機關、有效期限等信息,其中現居住地、發證機關、有效期限等項目可重復擦除。居住證也可以重復使用。到達新的居住證地址後,可在居住證受理點重新簽收,更改證件表面信息後使用。第三,制證周期不同:居住證采取分散領取、集中制證的方式。第壹次辦證需要五個工作日;已經領取居住證的流動人員,變更居住證住址或將本人證件隨居住證延伸至居住證受理點後即可使用。四、證件有效期不同:居住證有效期分為臨時和長期兩種。暫住證有效期為半年;長期居留證有效期為兩年。有下列情形之壹的,申請人自願申請長期居住證: (壹)購買住房或者簽訂1年以上房屋租賃合同並實際居住的;(二)按照規定參加基本養老保險滿兩年或者簽訂壹年以上合同的;
法律依據:暫住證申領辦法
第二條暫住證是公民離開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市區或者鄉鎮到其他地區暫住的證明。暫住人口在暫住地辦理勞務許可證、工商營業執照等證照時,應當出示身份證和暫住證。
第三條下列人員離開常住戶口所在地,擬在暫住地居住1個月以上,且年滿16周歲的,應當在辦理暫住登記的同時,申領暫住證:
(壹)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聘用的人員;
(二)從事工業、手工業、建築、交通運輸的人員;
(三)從事商業、飲食、修理和服務業的人員;
(四)從事種植、養殖的人員;
(五)其他需要申領暫住證的人員。
第四條探親、訪友、旅遊、就醫、出差等人員。,應當按照規定申報暫住戶口。
戶籍或客運登記,不辦理暫住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