價差預備費公式: PF=
其中PF:價差預備費;n :建設期年份數;It :建設期第t年的靜態投資額;f:年漲價率;m:建設前期年限(從編制投資估算到開工建設,單位:年);年漲價率,政府部門有規定的按規定執行,沒有規定的由可行性研究人員預測。
價差預備費應根據建設項目施工組織安排,以其分年度投資額及不同年限,按國家有關部門公布的工程造價年上漲指數計算。
計算案例:
例題:某項目的靜態投資為22500萬元,預算編制至開工相差1年,按項目實施進度計劃,項目建設期為三年,每年的投資分配使用比例為:第壹年30%,第二年50%,第三年20%,年上漲系數為3%,試計算該項目建設期的價差預備費。
按照上述公式解:
E1=22500*20%*((1+3%)^(1+1)-1)=274.05? 萬元
E2=22500*50%*((1+3%)^(2+1)-1)=1043.18? 萬元
E3=22500*30%*((1+3%)^(3+1)-1)=847.18? 萬元
E=274.05+1043.18+847.18=2164.41? 萬元
即價差預備費為2164.41萬元。
擴展資料:
價差預備費的內容包括:人工、設備、材料、施工機械的價差費,建築安裝工程費及工程建設其他費用調整,利率、匯率調整等增加的費用。
價差預備費壹般根據國家規定的投資綜合價格指數,按照估算年份價格水平的投資額為基數,采用復利方法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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