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債務承擔的特征有:
1.合同內容未發生變化,僅合同主體發生變化。
2.債務承擔建立在原生性債權債務關系合法有效的基礎之上,對於原債務無效、可撤銷以及非法債務等情形,不產生債務承擔的問題。
3.承擔人所承擔的債務具有可轉讓性,若規定或當事人約定不得轉讓債務,當事人不得協議轉讓。
4.必須有債務承擔合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民法典》第五十六條個體工商戶的債務,個人經營的,以個人財產承擔;家庭經營的,以家庭財產承擔;無法區分的,以家庭財產承擔。
農村承包經營戶的債務,以從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的農戶財產承擔;事實上由農戶部分成員經營的,以該部分成員的財產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