損害發生後,當事人可以協商賠償費用的支付方式。協商不壹致的,賠償費用應當壹次性支付;壹次性支付確有困難的,可以分期支付,但是被侵權人有權請求提供相應的擔保。故意侵害他人知識產權,情節嚴重的,被侵權人有權請求相應的懲罰性賠償。損害賠償如下:
1、指違約方用金錢來補償另壹方由於其違約所遭受到的損失。各國法律均認為損害賠償是壹種比較重要的救濟方法。在國際貨物買賣中,它是使用最廣泛的壹種救濟方法。但是各國法律對損害賠償的規定,往往只涉及到違約壹方賠償責任的成立、賠償範圍和賠償辦法等問題,而且差異較大。
2、指對已造成的損害進行賠償。賠償是債權訴訟最主要的特征,也是普通法所給予的最主要的救濟形式。壹般情況下,賠償能夠對原告的損失進行彌補,但對於商標侵權案件,原告最關心的往往是如何首先讓被告停止侵權,其次才是賠償。
對賠償金的支付采取壹次性賠償和定期賠償兩種形式。壹般以壹次性賠償為原則,定期賠償為補充。其中,賠償義務人請求以定期賠償方式給付殘疾賠償金、被扶養人生活費、殘疾輔助器具費的,應提供相應的擔保。如果超過原確定的護理期限、輔助器具費給付年限或殘疾賠償金給付年限權利人仍沒好,其可以申請法院根據情況判令賠償義務人繼續給付相關費用5約10年。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刑法》 第二百七十五條 故意毀壞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