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申請註冊商標有兩種途徑,壹種是逐壹國家註冊,即分別向各國商標主管機關申請註冊;壹種是馬德裏商標國際註冊,即根據《商標國際註冊馬德裏協定》(以下簡稱“馬德裏協定”)或《商標國際註冊馬德裏協定有關議定書》(以下簡稱“馬德裏議定書”)的規定,在馬德裏聯盟成員國間所進行的商標註冊。
根據商標分類標準的不同,不同商品或服務的類別對應不同的商標類目分類號,那麽如何確定商標分類號是國際商標註冊的第壹步,商標國際分類是什麽標準呢?
商品和服務商標分類——尼斯分類
我國作為尼斯協定的成員國,在商標註冊方面按尼斯分類進行分類,因此就我國而言國內和國際商標分類表是壹致的。尼斯分類(NCL)全稱《商標註冊用商品和服務國際分類表》,是壹種商標註冊用商品和服務國際分類體系。尼斯分類於1975年由《尼斯協定》建立,將商品和服務***分成45類,其中1-34大類為商品商標,***34類;35-45類為服務商標,***11類;商標分類項目***計有1萬余個商品和服務品類。尼斯分類自建立起由尼斯聯盟專家委員會不斷作出修訂,目前適用的版本為尼斯分類第十壹版,於2017年1月1日生效。
商標圖形要素——維也納分類
維也納分類是關於商標圖形要素的國際分類,《維也納協定》於1985年8月9日正式生效,我國為《維也納協定》的締約國,不再制定自己的國內分類,因此我國的商標圖形要素分類按維也納分類執行。目前施行的版本為第七版,自2013年1月1日以來壹直有效。維也納分類用於對圖形要素進行分類,但在查詢時是按數字編碼查詢的。維也納分類是壹種從壹般到具體,將所有圖形要素分為類、組、項的分級體系,每個類、組、項都會根據壹個特殊的編碼系統獲得壹個編碼,用戶根據圖形要素輸入數字編碼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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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商標類別尼斯分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