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五”普法規劃指出,法制宣傳教育的對象是壹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強調要重點加強對領導幹部、公務員、青少年、企事業經營管理人員和農民的法制宣傳教育,把領導幹部和青少年作為重中之重。
內容簡介/六五普法?
1986年開始,黨中央宣布全國普法開始,每五年為壹個制定周期。2011年,是實施“十二五”規劃的開局之年,也是實施“
六五”普法規劃的啟動年。 國家發展改革委在北京召開全國發展改革系統“五五”普法總結表彰暨“六五”普法動員電視電話會議,正式啟動“六五”普法工作,要求各級發展改革和物價部門要普治並舉,加快推進依法行政。"六五”普法規劃確定了法制宣傳教育的十項主要任務。這十項任務的完成對我國社會主義民主法制建設有著重大意義。“六五”普法規劃中加強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教育,繼續開展法治城市(區、縣)創建,做好法律六進活動,提升法治文化的作用,開展與民生、維護社會穩定相關的法律法規的宣傳,創新宣傳的形式和載體,建立配套考核驗收機制,落實督察責任制,深入全民開展形式多樣的法制宣傳教育活動。通俗的說,就是給公民普及壹些法律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