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嚴重盜版行為是犯罪。刑法學上講,犯罪行為所獲得、產生的物品,就是贓物。因此,所有盜版書刊音像光盤等等都是贓物。別小看了掏錢購買盜版的行為,可能構成銷贓罪!這可不是給扣帽子,刑法第312條明確規定:“明知是犯罪所得的贓物而予以窩藏、轉移、收購或者代為銷售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法律之所以要處罰銷贓,就是因為它幫助和鼓勵了犯罪。若無人購買贓物,犯罪分子獲得犯罪預期利益的途徑就更加艱難,其行為就會被外在條件所阻滯,犯罪就會減少。購買贓物者多,犯罪分子就會受到鼓勵、幫助、獎賞,因而犯罪就會增多。購買盜版行為所鼓勵的犯罪是壹種十分嚴重的犯罪,因為現代經濟是以知識產權為核心的經濟,現代文明秩序是以保護知識產權為重心的秩序。壹旦這種秩序被完全破壞,壹旦人類用智慧去創造的熱情和積極性被踐踏或保護不當,國家和社會就沒有了活力,人類進步就沒有了活力。對個人或機構軟件使用者購買或使用非法軟件將不會得到軟件制造商提供的技術支援、文檔、保證書和軟件的升級感染計算機軟件病毒損害硬盤和破壞資料和數據侵犯著作權,負法律責任高的盜版率使合法的軟件產品減少,消費者缺乏可供選擇的余地對經銷商:營業額下降減少就業機會和利潤對軟件產業:減少盈利阻礙新產品的研究和開發降低在當地提供售後服務的普及率減少產品的多樣性和創造性阻礙軟件質量的提高對經濟國家:減少稅收影響外國投資減少就業機會和收入影響形象阻礙當地軟件行業發展和增強實力。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著作權法》 第十六條 公民為完成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工作任務所創作的作品是職務作品,除本條第二款的規定以外,著作權由作者享有,但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有權在其業務範圍內優先使用。作品完成兩年內,未經單位同意,作者不得許可第三人以與單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該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