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後兩人的工資是否屬於同壹財產,視情況而定。詳情如下:
1.夫妻對婚後財產沒有特別約定的,夫妻在婚姻存續期間所得的工資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2.夫妻有約定婚後所得工資屬於壹方個人財產的,兩人婚後所得工資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婚前財產協議公證流程如下:
1,當事人要準備公證材料;
2.準備好以上材料後,雙方必須親自到公證處辦理公證,填寫公證申請表;
3.公證申請由接待公證員受理後,公證員對財產協議內容、產權證明進行審查,並查詢當事人締約是否有被欺騙、誤導的情形;
4.公證員會在簽訂財產協議後履行必要的法律義務,告知當事人其法律義務和法律後果;
5.雙方在公證人面前簽署婚前財產協議。
婚前財產協議公證需要的材料如下:
1,申請人的身份證明,已婚人士還須提交結婚證;
2、協議草案,當事人書寫有困難的,公證員可以代寫;
3.相關財產證明;
4.公證員認為應當提交的其他材料。
綜上所述,婚後兩個人的工資必須屬於同壹財產,但如果婚姻內部有約定,可以按照約定處理;不僅是對他們的工資,還有生產經營的收入,還有知識產權的收入,雙方都可以獲得。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1062條夫妻在婚姻關系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共同財產,歸夫妻所有:
(壹)工資、獎金和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和投資所得;
(三)知識產權收入;
(四)繼承或者贈與的財產,但本法第壹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 * *所有的財產。
丈夫和妻子對同壹財產有平等的處置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