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1日,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壹次會議閉幕,契稅法經表決通過,將於2021年9月1日起施行,2021年9月1日新契稅法解讀:
1、根據《契稅法》、二、三條,在轉移土地、房屋權屬時,承受的單位和個人為契稅的納稅人,應當繳納3%-5%的契稅。而按眼下的政策買房,契稅多在1%-3%。壹時間,“房價要漲,契稅要漲,買房要趁早”的消息在朋友圈廣泛流傳。
2、另外,契稅法按照稅制平移的原則,將現行有效的契稅免征政策予以明確,規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之間變更土地、房屋權屬,法定繼承人通過繼承承受土地、房屋權屬,免征契稅。
3、此前,契稅法草案授權國務院根據經濟社會發展需要可規定其他減免稅情形,但未明確具體範圍,契稅法細化了這壹授權條款,進壹步明確了關於減免征稅情形的範圍,規定國務院對居民住房需求保障、企業改制重組、災後重建等情形可免征或減征契稅,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
還有,省、自治區、直轄市可以依照前款規定的程序對不同主體、不同地區、不同類型的住房的權屬轉移確定差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