晉江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指揮部通告〔2022〕59號
鑒於境外疫情高位運行和漳州市目前疫情態勢,為進壹步落實“外防輸入,內防反彈”防控策略,切實防範疫情輸入,保障廣大市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現就加強近期新冠病毒疫情防控工作通告如下:
壹、加強漳州入晉人員排查管控。
凡5月26日以來有漳州市開發區、漳浦縣、龍海區旅居史的入晉人員,請第壹時間向所在單位、村或酒店報告,如實提供活動軌跡和個人健康狀況,按規定落實信息登記、核酸檢測,並配合落實“7天居家醫學觀察+7天居家健康監測”管理措施。漳州市其他地區入晉人員需持48小時核酸檢測陰性證明,抵晉後第1天、第3天分別進行1次核酸檢測。後續視漳州市疫情形勢變化,將對防控措施進行動態調整。
二、加強漁船及作業人員管控。
嚴禁休漁期漁船、釣具船出海。養殖輔助船嚴格落實出入報告制度,海上作業人員核酸檢測實行2天1檢,出海上岸後須立即做核酸檢測,落實“應檢盡檢”,並實行點對點閉環管控。漁船船東作為第壹責任人,要切實落實船員個人防護、健康檢查和記錄、艙室通風和清潔消毒等防控措施,船上人員健康狀況有異常或密切接觸國內有疫情地區、境外船舶或人員的,必須第壹時間向所在鎮報告。
三、加強冷鏈海水產品疫情防控。
嚴格落實進口冷鏈食品“三專、三全”要求,嚴格查驗“四證”,對銷售、運輸、儲存“四證”不全進口冷鏈食品的,將嚴厲予以查處。進口冷鏈食品從業人員核酸檢測實行1天1檢、應檢盡檢。對5月26日以來冷鏈食品貨源來自漳州開發區、漳浦縣、龍海區的,暫停銷售,待核酸抽樣檢測陰性後恢復上市,涉及的生產經營從業人員進行三個周期的核酸檢測,對涉及的物表、外環境開展核酸抽樣監測。
四、嚴厲打擊海上偷私渡和違法交易行為。
公安、海事、海洋漁業、海警等部門和沿海鎮強化聯合執法檢查,增加執法巡查頻次,嚴厲打擊利用漁船進行走私和偷渡等違法犯罪行為,對涉事企業及人員實行從嚴從重、頂格處罰。對偷私渡和從事海上非法交易的人員,入境後壹律實施“14+7+7”即14天集中醫學觀察+7天居家醫學觀察+7天健康隨訪的管控措施。
五、鼓勵市民監督舉報。
請廣大市民積極參與監督,對提供偷私渡、海上非法交易有效線索並經查實的,按照晉江市防控指揮部2022年第58號通告規定,給予舉報人最高50萬元獎勵,同時依法保護舉報人的個人信息及安全。
六、加強個人自我防護。
每個人都是自己健康的第壹責任人,廣大市民朋友要進壹步提高防範意識,切實加強自我防護,規範佩戴口罩,保持安全社交距離,做好自我健康監測。如出現發熱、咳嗽等癥狀,請立即就近前往發熱門診進行診治,就醫過程佩戴壹次性醫用口罩及以上級別口罩,不得乘坐公***交通工具。
七、對未主動如實報告14天內涉疫地區旅居史、相關病例或境外人員、海上冷凍物品接觸史及病情、拒不配合落實疫情防控措施的個人,以及不按規定履行經營主體防控責任的單位,造成疫情傳播擴散或有嚴重傳播擴散危險的,將按照涉嫌妨害傳染病防治罪追究相關責任人刑事責任。
疫情尚未結束,請廣大市民朋友自覺遵守我市疫情防控政策,築牢群防群控防線,***同守護晉江平安。
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晉江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
肺炎防控工作指揮部
2022年6月7日
晉江坐飛機需持有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
所有從泉州晉江國際機場乘機出發的旅客,在現有佩戴口罩、測溫、查碼的基礎上,增加需持有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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