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未經著作權人許可,將其作品復制、發行、表演、放映、播放、匯編並通過信息網絡向公眾傳播的,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信息網絡傳播權保護條例》第二十三條網絡服務提供者為服務對象提供搜索或者鏈接服務,經權利人通知後,依照本條例的規定斷開與侵權作品、表演、音像制品的鏈接的,不承擔賠償責任;但是,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被鏈接的作品、表演、錄音錄像制品侵權的,應當承擔同樣的侵權責任。
(壹)未經著作權人許可,將其作品復制、發行、表演、放映、播放、匯編並通過信息網絡向公眾傳播的,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信息網絡傳播權保護條例》第二十三條網絡服務提供者為服務對象提供搜索或者鏈接服務,經權利人通知後,依照本條例的規定斷開與侵權作品、表演、音像制品的鏈接的,不承擔賠償責任;但是,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被鏈接的作品、表演、錄音錄像制品侵權的,應當承擔同樣的侵權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