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創業社會保險補貼:創業者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的,按照實際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給予全額社會保險補貼,補貼不包括個人繳納部分和住房公積金。補貼期限最長不得超過3年。
2.創業基本運營補貼:按照“先交後補”的原則,對水、電、寬帶等創業基本運營補貼。據實給予,補貼標準每月不超過200元。享受補貼的期限最長不超過3年。
3.壹次性創業補貼:如獲批準,壹般當月提交申請,次月底發放,共計10000元。
4.創業就業補貼:在蘇州市創業,在商業企業或民辦非企業單位註冊登記,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招用創業三年內蘇州市戶籍登記失業人員和畢業五年內高校畢業生,與其簽訂勞動合同1年以上,實際繳納社會保險費1年以上的創業者,每年每新增1人,可給予壹次性創業就業促進3000元。
5.經營場所租金補貼:按照“先付後補”的原則,經營場所年租金根據實際情況給予補貼,最高補貼標準不超過5000元。享受補貼的期限最長不超過3年。
二、公司壽命:針對三年內成立的企業。
三。法人申請要求:
1.企業家在蘇聯創業,註冊企業或民辦非企業單位,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
2.法人:男不滿60周歲,女不滿55周歲(不含退休),符合下列五類人員之壹的個人。
作為法人的五類人:
1本地戶籍創業前已登記失業的創業者。
2外地戶籍在蘇州繳納社保滿三年的創業者(或公司吸收5名及以上員工並參保)
五年內畢業的全日制大專生(大專以上)。
4 .碩士以上學歷的企業家
5名大學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