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企業產品標準備案/復審備案申請表;
(二)標準批準發布文件;
(三)企業產品標準紙質和電子文本;
(四)企業產品標準編制說明;
(五)企業產品標準審查單(會議紀要);
(六)企業產品標準與相關法律法規、強制性標準等符合性承諾,與相應的推薦性標準是否壹致的聲明。
五、辦理程序
(壹)受理
企業提交的材料齊全後,應予受理。提交的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並書面告知企業補正。
(二)備案
經審查符合要求的,準予備案;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備案並書面告知企業。
六、辦理時限
按規定申報的備案材料X個工作日內予以登記備案。
附件: 1、企業產品標準備案復審備案申請表
2、企業產品標準審查人員名單.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