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了解,此次改革涉及遼寧省3萬多家在冊事業單位。調整後的《事業單位法人證書》有效期由1年調整為5年,事業單位應當在有效期滿前30日內到登記機關申請換發新證書。在證書有效期內,事業單位只需在每年3月31日前,向登記機關報送上壹年度的法規實施情況年度報告和實施細則,並委托登記機關在“遼寧事業單位在線”網站向社會公示,接受社會監督。
據了解,省編辦取消年檢,不是放棄或削弱對事業單位的監督管理,而是將原來的政府對事業單位的監督轉變為政府、社會和廣大人民群眾的監督。同時,登記機關將進壹步完善征信平臺等監管措施,切實加強事業單位事中事後監管,確保取消年檢後監管力度不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