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標準有以下幾種:
(1)企業生產的產品,沒有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和地方標準的,制定的企業產品標準;
(2)為提高產品質量和技術進步,制定的嚴於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或地方標準的企業產品標準;
(3)對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選擇或補充的標準;
(4)工藝、工裝、半成品和方法標準;
(5)生產、經營活動中的管理標準和工作標準。
企業標準是在企業範圍內需要協調、統壹的技術要求、管理要求和工作要求所制定的標準,是企業組織生產、經營活動的依據。國家鼓勵企業自行制定嚴於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企業標準。企業標準由企業制定,由企業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授權的主管領導批準、發布。企業標準壹般以“Q"標準的開頭。企業生產的產品沒有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的,應當制定企業標準,作為組織生產的依據。企業的產品標準須報當地政府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和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已有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國家鼓勵企業制定嚴於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企業標準,在企業內部適用。法律對標準的制定另有規定的,依照法律的規定執行。
制定企業標準的原則如下所示:
1、貫徹國家和地方有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嚴格執行強制性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和地方標準;
2、保證安全、衛生,充分考慮使用要求,保護消費者利益,保護環境;
3、有利於企業技術進步,保證和提高產品質量,改善經營管理和增加社會經濟效益;
4、積極采用國際標準和國外先進標準;
5、有利於合理利用國家資源、能源,推廣科學技術成果,有利於產品的通用互換,符合使用要求,技術先進,經濟合理;
6、有利於對外經濟技術合作和對外貿易;
7、本企業內的企業標準之間應協調壹致。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標準化法》第六條對需要在全國範圍內統壹的技術要求,應當制定國家標準。國家標準由國務院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制定。對沒有國家標準而又需要在全國某個行業範圍內統壹的技術要求,可以制定行業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