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始末
2018年的時候,壹位從英國留學回來的浙大女學生和父母壹起去到杭州西湖景區遊玩,在遊玩過程中突然和家人失聯。家人隨後報警,最終在壹處懸崖邊找到了這位學生,但是這名女學生已經被人殺害。經過壹番調查之後,發現兇手也是來杭州景區遊玩,但是長期賭博欠下了很多債,想自殺的時候拉壹個墊背的,於是選中了這位女學生。
受害人家屬認為景區安保工作不到位
其實當時景區有兩位遊客下山的時候,曾經告訴景區的保安,隱隱約約看到有人將另外壹個人拋下懸崖,但是看得不清楚。而這位保安也聽了不是很明白,因此並沒有放在心上,也並沒有派人去尋找。因此家屬認為,景區的安保並沒有做到位,景區的監控系統也有很大的漏洞,在飛來峰的很多地方是監控看不到,而且周邊甚至沒有相關的護欄,以及安全提示。
景區有責任,需要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其實景區在這件事情上確實是需要承擔相應的民事賠償責任,我國的相關法律其實也有明確的規定。但是在浙大學生遇害這件事情上,主要責任還是在於兇手。其實大家在關註這個案子的同時,也應該關註壹下相關的法律條款,景區沒有盡到安全保障義務,是需要承擔相應的民事賠償責任。但是在很多人眼中則認為j景區不需要承擔任何的責任,這種想法也看出了大家對法律方面的知識還是比較缺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