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達信是湖南省祁東縣人,是個老老實實的農民。付達信在村裏同齡人中算是個“秀才”。1957年高小畢業後,他考上了縣裏的林業中學,當時這個學校是免費的,上午讀書,下午勞動。但是只上了壹年,學校停辦了,付達信回到了村裏。當時正好趕上招工,可是付達信的戶口還在學校沒有轉回來,於是錯過了招工,最後只好在家務農。兄弟姊妹4個,他排行老四。
付達信5歲時父親去世,後來母親也去世了。由於家裏生活比較困難,付達信壹輩子沒有結婚。付達信大哥在江西,姐姐嫁到了廣西,只有二哥跟他同村務農,現在已經80多歲了,日子過得也非常艱難。
付達信自母親去世後,壹個人住在租住屋裏,近年因為年歲大了,幹不動田裏的活,因此將村裏分給他的地退了回去。
從此,付達信走上了“食不果腹”的艱難道路。
為了養活自己,付達信批發烤煙絲和小魚蝦進行加工後再出售,每天可以掙兩三元錢。
原先付達信家還通電,後來村裏給各家安裝了電表,而付達信拿不出600元裝電表的錢,因此至今他家再沒有通電,晚上黑乎乎的,沒有急事根本不點蠟燭。
“那東西太貴,比吃飯還貴。”付達信說。
由於生活太艱難,2003年付達信找到縣民政局反映情況,才知道村裏給每個五保戶補助。從2003年起,他領到了壹年300元的補助,到2007年漲到了600元。
付達信說,壹年600元平均下來壹天也就1.6元,根本不夠生活的。“我們這裏買壹個雞蛋就要8角錢,米1.5元壹斤,肉13元壹斤。”
前兩年付達信身體還好,可以幹些活,收入剛剛夠養活自己。但這兩年他得了病。2008年8月份,付達信在同鄉的帶領下,去了廣西柳州收廢品,再加上歲數大了,掙的錢很少,主要靠村裏發放的補助金過日子。“我已經兩年沒有吃上肉了。”付達信說。
由於人生地不熟的,壹連3天,付達信竟沒有收上來壹點廢品。再加上他年齡太大,每天騎著小三輪車轉壹天,身體有點吃不消。
坐吃山空的3天,付達信非常沮喪。於是他決定上北京反映情況。
從廣西開始,付達信壹路上撿破爛,賣錢後再坐火車,就這樣壹路撿拾著破爛到達了北京。
來到北京後,付達信決定搶劫進監獄,壹是希望自己的後半輩子不用愁吃穿了,不用為生計奔波了;二來也希望借助警察將他的情況向上面反映壹下。
於是經過準備,9月8日,付達信在北京站實施了搶劫並被抓獲。
9月18日,付達信被鐵路運輸檢察院批準逮捕。
2008年11月24日,北京鐵路運輸法院以搶劫罪判處其有期徒刑2年,並處罰金6000元。
付達信說,自己被抓後生活壹下子好了起來,每天壹日三餐能吃飽了,而且吃到了兩年以來的第壹頓肉。
同監室的人都笑話付達信,因為他總是想吃東西,而且每次吃飯總是壹小口壹小口地吃,很珍惜的樣子。
知道付達信有好胃口,因此同監室的人有時嫌飯不好吃,或者吃不了的都給他了。
過了壹段時間,付達信的臉色紅潤了起來。
生活有了規律,不用每天出去奔波,“我很知足,希望這樣的日子能夠長壹些。”
付達信稱,當時他將肉含在嘴裏壹點點地嚼,讓整個口腔裏充滿了肉的味道,壹個勁地吧唧嘴讓同監室的犯人笑話了半天。
“我在這裏生活挺好的,3個多月已經胖了10斤。”
付達信說,當聽到法官判自己2年有期徒刑,他非常不滿。
付達信說已經在看守所裏咨詢過其他犯人,人家說按照他搶劫物品的價值,再加上是持刀搶劫,最少也應該判5年的刑。
法院認為,由於意誌以外的原因付達信未得逞,是犯罪未遂,歸案後認罪態度較好,因此法院依法對其比照既遂犯減輕處罰。已經過了上訴期,付達信沒有提起上訴。他在等待著前往監獄開始他“不愁吃穿”的“好日子”。
“判太輕,過2年出去還是不能養活自己怎麽辦?”付達信接受采訪時稱,他到時候將認真考慮考慮,“實在不行就再搶劫,然後回監獄裏養老”。
付達信說,他知道這樣不好,應該靠勞動養活自己,不應該給政府添麻煩,但是他實在是老了,幹不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