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侵犯商業秘密的行為包括哪些
根據反不正當競爭法規定,侵犯商業秘密的行為包括披露、使用或者允許他人使用以前項手段獲取的權利人的商業秘密;反保密義務或者違反權利人有關保守商業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許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業秘密等。 《中華人民***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九條 經營者不得實施下列侵犯商業秘密的行為: 以盜竊、賄賂、欺詐、脅迫、電子侵入或者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權利人的商業秘密; 披露、使用或者允許他人使用以前項手段獲取的權利人的商業秘密; 違反保密義務或者違反權利人有關保守商業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許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業秘密; 教唆、引誘、幫助他人違反保密義務或者違反權利人有關保守商業秘密的要求,獲取、披露、使用或者允許他人使用權利人的商業秘密。 經營者以外的其他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組織實施前款所列違法行為的,視為侵犯商業秘密。 第三人明知或者應知商業秘密權利人的員工、前員工或者其他單位、個人實施本條第壹款所列違法行為,仍獲取、披露、使用或者允許他人使用該商業秘密的,視為侵犯商業秘密。 本法所稱的商業秘密,是指不為公眾所知悉、具有商業價值並經權利人采取相應保密措施的技術信息、經營信息等商業信息。 三、商業秘密的特點 商業秘密和其他知識產權(專利權、商標權、著作權等)相比,有著以下特點: 第壹,商業秘密的前提是不為公眾所知悉,而其他知識產權都是公開的,對專利權甚至有公開到相當程度的要求; 第二,商業秘密是壹項相對的權利。商業秘密的專有性不是絕對的,不具有排他性。如果其他人以合法方式取得了同壹內容的商業秘密,他們就和第壹個人有著同樣的地位。商業秘密的擁有者既不能阻止在他之前已經開發掌握該信息的人使用、轉讓該信息,也不能阻止在他之後開發掌握該信息的人使用、轉讓該信息。 第三,能使經營者獲得利益,獲得競爭優勢,或具有潛在的商業利益。 第四,商業秘密的保護期不是法定的,取決於權利人的保密措施和其他人對此項秘密的公開。壹項技術秘密可能由於權利人保密措施得力和技術本身的應用價值而延續很長時間,遠遠超過專利技術受保護的期限。 以上就是為大家整理的關於商業秘密應當歸入無形資產嗎的相關內容,希望對您有所幫助。商業秘密作為壹種不為公眾所知悉,卻能給權利人帶來經濟利益的信息,不屬於不可確指的無形資產,如果經營者擅自披露、使用權利人的商業秘密,就構成對商業秘密的侵犯,將會受到處罰。